close

實在是太愚蠢了TT______TT

其實會發生這樣的糾紛

要怪自己想找工作想瘋了 才會讓自己白白損失這麼大一筆錢

又連累家人替我擔心

進入正題

沒錯 就是惡名昭彰的瑋智電腦

一開始都是先以自己是某某某就業中心

說自己現在有某某職缺

然後讓人直接到瑋智電腦去

接著就先讓你填一份履歷 講著講著就開始帶入到電腦課程部分了

然後就說獎學金什麼的

所以會讓一些原本就想增進電腦能力的人一頭栽進去

後來進行到簽約部分了

櫃台小姐一開始就會跟妳解釋補習班退費條例等等,

結果就在簽約後就會馬上叫妳勾課程選課,

就因為我沒聯想到到課程的開課日期跟合約有很大的關聯

簽約日跟實際開可日就是那麼剛好差沒幾天T_______T

也就是意味著,只要你簽完約

然後也許隔個兩三天就想要終止合約的話

就馬上會被扣除百分之三十

或者百分之五十的費用了呢!

因此就在我傻傻的上了一次課後

覺得課程實在是簡單到不行 就是學電腦桌面的基本功能= =

而且也因為離家太遠 不想再去

所以想要結束合約

而就在我簽約完後的那個星期日

馬上就跟瑋智電腦提解約

而櫃台小姐就說我因為已經上了一次課了

所以只能是用高雄市教育局短期補習班條例中的最後一項

也就是要扣掉我一半的費用(我是使用分期方式)

但是 這實在太不合理 只上一次課 竟然要被扣掉一半的錢

所以就到消保官那裏去申訴了

而在這裡要跟大家說 如果在瑋智電腦繳學費是使用分期方式去繳的話

當你想要結束合約時 其實可以不用害怕它會損害到金融信用

它只是一般民間的融資機構 並不會損害信用

這也是從這次經驗中學到的T^T

所以 千萬記住!!

當想結束合約時 不要像我傻傻的把錢通通送給別人

因為當錢在你手上時 要處理這類糾紛是非常好處理的

而若把錢送到別人手裡 想要回來就非常困難了.....

回到消保官

向消保官投訴後 原本以為可以依定型化契約中不平等的方式請對方將已繳學費全部退還

但在我將簽約日期以及開課時間這樣對消費者不合理不公平的想法告訴消保官後

消保官對我說 他了解我的意思 但因為如果依照我的意思 這樣教育就會很混亂

所以到最後

協商的結果就是瑋智電腦只能要回幾千元......

 

但是我還是不認同消保官的說法,

因為像我這樣簽約跟實際開課日只差幾天的時間,

一旦想要終止合約 就會馬上被扣除百分之五十的費用

這樣完完全全就是對消費者很不利!

而且瑋智電腦也能利用這項條例的漏洞而造成更多人受害。

所以我真的不認同消保官說的會造成教育秩序混亂這個說法。

 

啊!!對!!

還有一件事

我聽了真的很想當場翻桌!

就在瑋智電腦告訴我說去試聽課程時,

尚未簽約前課程次數就「不」算在課程裡

一旦簽約後 連試聽課程的那次也會被計算成第一次上課的次數喔

(這我真的是第一次聽到)

而且當初櫃檯小姐跟我說某一課程就當成是送我「免費的」

所以我一直以為這課程不會被計算成上課次數

當然 就在這次協商中 這都已經被計算成上課次數了

所以 我真的是白癡阿我 T_________T

還有再次提醒大家!

如果是使用分期而且還沒繳錢的話

「千萬不要去繳」 因為不會影響到你的信用問題 而且也會比較好解決問題。

以上就是我這個笨蛋希望不要再有人這麼急著把錢送到別人手裡的血淚經驗談T____T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init31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0) 人氣()